牡丹江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2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牡丹江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通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牡丹江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牡丹江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部门预算公开、2022牡丹江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部门决算公开,发布招商动态信息48条,投资政策信息6条,招商项目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市经合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科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严格执行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务新媒体工作与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等工作一体部署、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府网站投资牡丹江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重点规范文件类信息发布、机构和领导信息等公示类信息发布格式。同时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监测,及时处理错敏字、隐私信息及外链,确保发布内容安全规范,进一步维护我局网上政务形象。

  (五)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定期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和政务信息,全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强化业务培训围绕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等专项工作分别开展了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局内干部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和分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政策掌握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存在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够强等情况是宣传和引导工作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距离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权限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跟进、公开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工作既有深度又有维度,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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