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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0-12-10

2009年牡丹江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要求,由牡丹江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牡丹江市司法行政工作网页”(http://www.mdjyfzs.cn/newweb/index.html)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牡丹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东二条路七星街号508室,电话:6917116,电子邮箱:wangruiguang118@sina.com)。
    一、   概述
    2009年,本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依法透明行政为主线,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环境、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推进办事公开大庆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面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根据领导构成、职责分工、内部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了相关内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暂行规定》,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新修订了《牡丹江市司法局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指南》,对公众获取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说明,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保证了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实时性。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我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法律性或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共执法行为等6个层面进行梳理分类,从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劳动教养、司法警察等10余个方面梳理出60个司法行政权力运行依据,全部在牡丹江司法行政网进行了公示,将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力、执法依据、工作职责、处罚范围、法律责任、服务质量等政务信息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公开,我们按照符合立法意愿、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自由裁量权细化为若干档次,每个档次规定一定的裁量标准,并根据违法行为的实施情况,明确从轻或从重的必要条件和相对固定的裁量种类与幅度,并在牡丹江司法行政网进行了公示;加快推进权力运行实质性内容的公开,切实抓好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将我局承担的“向贫困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1200件”的市级工作目标,通过电台、报纸等载体对该项工作的推进措施、形象进度、阶段成果进行了公开,并通过“援助专线电话”为群众解惑答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不断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我局以贯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两集中、三到位、三减少和两提高”的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科挂靠在局法制科,对司法行政工作审批事项、程序和执法依据重新进行清理和规范,本着公开、透明、利民、便民的原则,能精减环节和程序的全部精减,符合公开条件的全部公开,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审批事项、程序、条件和执法依据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和牡丹江司法行政网公开。并进一步完善了市公证处、市劳教所、基层单位和法律服务部门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了办事内容、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公开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行业作风。
    四是抓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利用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辟“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线、“局长信箱”、“公证会客厅”、“公证导航”、 “咨询答疑” 等法律服务专栏,在大鹏传媒网开通了“法律服务网页”, 回答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群众关注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问题,提高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扩大政务公开的影响,提高公开实效。
    五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为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和全局重点工作中,与业务科室“硬指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政务公开不到位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阶段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考核。
    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欣为组长,常务副局长杜平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副主任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收集、编制、整理、更新等具体工作;同时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卢红为组长,局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局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局党委3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年初,副局长杜平组织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局所属单位负责人及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分析、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把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设立专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办法》和《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61.3%。2009年更新、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78.3%,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13.33%。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占3.8%;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占10.8%;公告通报类信息15条,占9.6%;工作动态类信息119条,占75.8%。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制发文件情况。公开了本局2009年度制发的符合公开条件的方案类、通报类、通知类文件70件,其中一级文件29件,二级文件41件。
    2.行政审批情况。公开了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全部9个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信息。
    3.机构职能情况。更新了本局政务公开机构成员名单,调整后的单位(部门)领导名单,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方便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4.政策法规情况。公开了本局行政执法依据,共梳理出10个方面,60项司法行政权力运行依据;公开了司法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执法文书格式;公开了司法部关于废止十二件部颁规章的决定,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局已形成政府网站、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办事公开栏、多媒体电子触摸屏等多种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审计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本局继续加强“牡丹江司法行政工作”网站维护和建设,充分发挥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布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为方便公众查阅,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行了优化,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入口,并将社会公众最关心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类信息放在明显位置。此外,继续及时向 “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电子版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办事公开栏。本局继续继续加强局机关、基层单位和法律服务部门的办事公开栏建设,明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信息,为市民在办事过程中提供便利。
  3.多媒体电子触摸屏。本局在局机关大楼一层设置了多媒体电子触摸屏,将局机关领导构成、机构职能、联系方式、职责义务等信息进行公开,为外来办事人员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社会公众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敏感度不断增强。面对这种形势,本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认真地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7件,比去年增加103件,其中当面申请190件,网上申请26件,信函传真申请19件,电话申请53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63.8%是涉及事务办理信息,20.6%涉及政策业务信息,其余是行政职责和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76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全部予以答复。在已经答复的76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729件,占总数的95.05%,主要涉及事务办理、政策业务、行政职责和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1件,占总数的1.4%,主要涉及编制和个人情况等信息。“其他情况”37件,占总数的3.55%,其中“非《办法》所指政府信息”10件,占总数的27%;“信息不存在”10件,占总数的2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3件,占总数的35.1%;“申请内容不明确” 4件,占总数的10.8%。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09年度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接受社会公众咨询515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608次,当面咨询接待3529次,网上咨询16次。本局2009年度“牡丹江市司法行政网页”访问量为1957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公开的力度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规范全市司法行政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本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办法》和《制度》等规定,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察督导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渠道和领域,加强政务公开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使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