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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牡丹江干流(市区段管理范围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2-13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国家、省和《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全力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两规两划”年度目标任务,我省将划界工作纳入市(地)级河湖长工作考核项目。

  牡丹江干流为省级河流,由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设计院已完成牡丹江干流管理范围划界和牡丹江干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并经省水利厅审批后下发至地方。按照《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模以上河湖划界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河办发〔2019〕45号)明确要求,省级河湖划界成果由各地方政府通过通知、公告、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告。

  二、参考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2号)、《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模以上河湖划界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河办发〔2019〕45号)和省水利设计院设计成果。

  三、拟解决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按照国家、省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牡丹江干流及水利工程划界任务,为今后水利管理工作提供范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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